金融界2024年4月16日消息,寧夏啟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因在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時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未按規定對開標、評標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被西吉縣財政局給予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據公告內容,寧夏啟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在執行政府采購代理業務過程中,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選取評審專家,并未對開標、評標活動實施全程錄音錄像,違反了規定。
寧夏啟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構成了違規行為。為此,西吉縣財政局決定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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