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5日消息,瑞昌市桂鑫建材有限公司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被九江市生態環境局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20,000.00)。
據公告內容,2023年12月28日九江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通知,宣布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一級應急響應。九江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12月29日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砂石堆放場堆放的砂石物料部分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影響。該行為涉嫌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瑞昌市桂鑫建材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參照《江西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定(2023)》,構成了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違規行為。因此,九江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其進行了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20,000.00)的處罰。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